曹志伟
内容摘要:全面二孩政策是优化我国人口结构,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缓解老年扶养负担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大计,是关乎亿万家庭的民生事业。政策施行已两年,各地二孩生育率已有明显增长,广州市卫计委数据显示,2017年1-7月,广州户籍人口二孩出生数已超过2016年计生统计年度全年的二孩出生人数,二孩占比60.87%,远超一孩的占比。全面二孩后的女性就业问题也愈发凸显。2017年12月18日-2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部分就提到“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问题。”针对二孩政策全面放开所产生的社会新问题,建议制定更完善的配套政策,政府和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给予女工更多关怀和单位的扶持政策,鼓励单位雇用女工,营造女性公平就业环境,让女性摆脱想生不敢生的后顾之忧。
一、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出现的女性就业问题
(一)单位用工成本增加,对女性的就业歧视日益严重
目前,全国不少省份出台相应政策,延长了生育假。以广东省为例,2016年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决定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也就是说,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208天的产假。但政府增加的奖励假期间的工资,生育保险不支付却要求由单位支付,大大增加了女性用工成本,政策的缺陷人为增加了女性的就业歧视。智联招聘发布的《2016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38%的女性认为在就业过程中遭遇过就业歧视;《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超80%女性认为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高学历女性感觉性别歧视更为明显。
同时,《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针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三期”的女职工,单位在此期间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这样对男女职工保障的不平衡,使得单位录用女工(尤其存在“三期”风险的女工)主动性降低,促使女性就业歧视问题愈发严重。
《2017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43%具备硕士学历的女性认为就业中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同学历男性选择的比例仅为18%。很多单位甚至在公开发布的招聘简章里明确提出“男性优先”。2018年某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上就明确写明:招聘辅导员“男性6名”。不少单位的招聘简章里即使写着“性别不限”,但在实际录用中更偏向男性。这些现象似乎已经成为了职场中“潜规则”,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二)婴幼儿保育、教育资源匮乏,加大了二孩妈妈重返职场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剧了女性的就业歧视
2016年,广州市全年户籍出生人口为13.73万人,然而,比较正规的0-3岁婴幼儿托幼机构缺乏,远远不能满足较高的出生率。同时,保姆供需矛盾突出,存在大量缺口。2017年广州市的保姆需求就有30万缺口,不少保姆月工资超过5000,已经与菲佣不相上下。可见,婴幼儿教育资源匮乏、保姆市场缺乏管理以及较高的保姆用工成本,迫使年轻妈妈不得不离开职场,留守家中承担家庭幼师和保姆角色,看护孩子到至少3岁。
然而,当孩子到3岁可以进入幼儿园的时候,年轻妈妈已经离开职场3年了,大部分女性工作技能已退化,因此对自己信心不足,重返职场难度大。2016年智联招聘关于《职场妈妈生存现状调查》显示,超过95%的女性受访者认为生育会对女性的职场发展产生影响,其中,有57.1%的女性认为“影响很大”;53.18%的受访女性表示,生育期间最担心的是“再生育后难复出职场”。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开展的有关女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课程和讲座,范围不够广泛;已开展的和准备开展的关于帮助生育女性的公益项目,宣传力度不足,普及程度不高,很多针对二孩妈妈的培训课程还未推广进入各个社区,影响和帮扶力度十分有限。
女性遭遇就业歧视的根本原因在于部分政策存在“政府请客,单位买单”的思想。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对“三期女工”的优惠政策,然而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福利等大多要其所属单位买单,加大了女性的用工成本;再加上财政投入不足,导致婴幼儿保育、教育资源的缺失,加剧了女性复岗的不确定性,迫使很多单位在招聘中优先使用男性,加深了对女性求职者的偏见。所以,要解决女性就业难题,就要从政策入手,加大政策扶持,降低单位负担,增强单位雇佣女工的意愿。
二、完善全面二孩政策相关保障政策建议
(一)加强对雇用女工单位的政策扶持,建立税费减免和补贴等正向激励机制
由于全面二孩政策后单位面临的“三期”女工假期数量增加、复岗不确定性加大等问题造成了用工成本大幅增加,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给予女性补贴,降低单位负担。
第一,建议按照雇用女工的比例,设置单位税费梯级优惠的扶持政策。雇佣女工比例越高,优惠力度就越大。此举有利于降低单位的税费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单位雇佣女工的意愿。
第二,按照雇用一个“三期”女工等同于雇用一个残疾人的标准,减免所属单位的“残疾人保障金”。广东省2016年GDP总量排名在全世界国家中的水平在当年相当于第15位,广州市人均生产总值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以上水平,建议政府可以参考发达国家如美国将女工怀孕和生育期间定为“短期残疾”的范畴,按照雇用一个“三期”女工等同于雇用一个残疾人的标准,适度减免所属单位的应缴费用。
第三,在保证女工个人享受福利不变的情况下,免除女性职工所属单位生育保险的缴纳,男性职工所属单位缴纳双倍生育保险予以补足。同时,减免女工在“三期”内个人与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改由生育保险金支付,降低单位的用工成本。
第四,“三期”女工所有产假(含奖励假)、哺乳假等假期内的带薪工资也由生育保险全额支付,可以降低单位的负担,纠正单位对“三期”女性职工的“偏见”,摆脱对“三期”的“畏惧”,进而增加女性职工的就业机会。
(二)出台相关政策,减轻“三期”女工复岗压力,也为社会补充有经验的劳动力
第一,政府财政投资增加0-3岁托幼机构的数量和对民办托幼机构实行“人头”补贴,并加大监管力度,促使其向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同时,还要重视育婴师、幼师、保姆等紧缺职业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尤其注重对其个人素养和职业素质的培训,放开和规范菲佣市场,缓解人才供需矛盾,才能使职业女性摆脱“后顾之忧”,将孩子放心交予托幼机构或训练有素的保姆,更加从容地回归职场。
第二,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增加帮助“三期”女性(尤其是二孩妈妈)的公益项目,帮助调整“三期”女性身心状态,减轻复岗前的心理压力。
第三,加强对生育后女性的技能培训,尤其针对离职1年以上的女性,要进行特别培训。此举有利于缩短女性员工重返职场之后的“适应期”,使其充分利用自身积累的工作经验,在职场中得心应手,在某些程度上也能提高单位对女性的用工意愿。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是延缓我国人口老龄化、重新释放人口红利的人口政策的重大调整。全面二孩政策的复杂性和影响的广泛性已经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女性就业歧视加重和单位用人成本的增加。因此,基于全面二孩政策引发的上述社会问题,政府应深入研究并出台相应政策,统筹规划,进一步保护“三期”女工的权益和扶持用工单位,营造女性公平就业环境,提高女性劳动参与率、推动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发言人:曹志伟广州市政协常委、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联合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