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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地区古村落整体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03
 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
标 题 关于广州地区古村落整体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
提案者 李小琴
情况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推进,珠三角地区已经初步呈现了城市群落的发展态势,与之相对照的是,农村地区的发展建设出现了空心化、边缘化的趋势,由此也出现了古村落保护不足的问题。 

  一是对古村落资源整体性考量不足。如何对待广州地区丰富的古村落村资源,各方缺乏统一的认识,村所属的乡镇、区县的态度也各不相同,不同类型的村落的发展方向与特色定位模糊不清。 

  二是保护不到位。古村落的传统建筑空置率比较高,各种经济活动和居民个体行为对现存的村落老建筑不断进行蚕食、吞并甚至是拆毁。同时,当前村民的生态意识和村落的环境保护不到位,存在着环境卫生普遍较差、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配套服务不完备、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 

  三是部分措施不符合实际需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道路硬底化、明渠改暗渠、垃圾集中处理等措施对于短期内改善村容村貌有效果。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原先的原汁原味的村落青石板路、卵石路等因追求硬底化而被改为混凝土路,争相兴建的篮球场因“空心化”没有年轻人使用而长期“闲置”,文化楼大多成了老人“棋牌室”。脱离群众实际需求、缺乏对古村落文化内涵没的充分挖掘,导致出现了传统村落的韵味被破坏,不利于古村落的整体、保护、开发和利用。   

  

具体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实施这些目标,对于广州地区古村落,须依照现有的自然村格局,进行整体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在保持农村文化的独特性的前提下实现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整体性的发展。为此建议: 

  1.促进社会各界对广州地区传统古村落进行整体保护和开放利用重要性认识的提升。在广州地区整体大规划的底图之上,尽快选定需要纳入整理保护和开放利用的古村落名录,用规划发挥对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和呼吁的力度,在地区主要媒体上做集中的专题宣传。 

  2.文化部门、研究机构等要进行多层面研究,尽快出台宏观开发计划。要明晰古村落整体保护和开放利用的准确市场定位、投入方向、资金来源等关键要素,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热心人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对古村落进行保护性开发,引导适合的行业协会、商会会馆、企业展示厅、乡土中小型博物馆入驻古村落。 

  3.出台解决个人房屋产权与政府历史文化保留开发的矛盾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古村落整体保护和开放利用过程中,产权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空心化带来村落中传统建筑的业主外出打工或者移民国外,给整体开发出了法律难题,必须着力尽快解决,扫除政策性的障碍。 

  4.古村落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要突出重点,连片开发,形成集聚和规模效应。要重点关注那些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土地资源丰富,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开发较晚,发展空间大的村落,迅速开展对特色村落文化的挖掘和拯救工作。 

  5.村落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要做好整体规划,要充分利用好目前的绿道、乡村公路、村道,制定广州特色乡村地图,加大推广和宣传。建设要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把给排水、道路网、路灯、公共广场、通讯、网络和垃圾场、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好。 

  6.以祠堂保护为中心,全面活化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要大力挖掘村史、名人典故、传统手工业等非物质遗产,充分挖掘特色古村落文化内涵,尤其是对古村落特有的传统民间工艺、节日庆典、民间体育、文物典故、戏曲曲艺等进行重点挖掘活化、推介展示和宣传。引导城市居民参与到还原乡俗生活,有效活化特色古氏居、宗族祠堂等历史资源等文化传承体验活动。政府也可率先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将有条件的古建筑打造成民间博物馆、艺术馆和展览馆,文化旅馆、青年旅馆、乡村绿道驿站,进行开发利用。  

  7.提升村落的公共服务水平。要整体考虑配建现代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共停车场、公交车站、公共厕所、符合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配备保洁队伍并建立长期有效保洁服务制度和村落的环境监测、保护制度。 

  8.整合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国土、规划部门要规划好基底蓝图,文化部门要为村落传统文化活化努力,旅游部门要制定村落旅游地图,交通部门要建立连通村落的便捷交通,各级政府要发挥好指导、管理作用,通盘考虑原住群众、村、及所在乡镇地方和社会投资方的权益,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