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 | |||
标 题 | 关于在白鹅潭中心商务区打造大型企业南方总部集群的建议 | ||
提案者 | 龚元 | ||
情况分析 |
(一)土地收储工作存在难度 白鹅潭商业中心规划范围内的花地街、冲口街多有城中村建筑,建筑密度大,人口密集,而广州市脑科医院正位于商业中心核心的陆居路地块内,不利于周边地块的整体连片开发。同时该区域范围内旧厂房较多,新的城市更新政策已出台,但新政策对旧厂收储的补偿标准大幅降低,直接影响了旧厂业主的收储积极性,收储工作快速推进有难度。 (二)资金需求量高造成财政压力大 随着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土地收储成本也随之不断攀升,而现行土地开发收益分成政策造成项目推进的区财政困难。如在2014年,《关于加快推动我市11个战略性发展平台的若干意见》(穗办〔2014〕6号)规定,白鹅潭中心商务区的花地生态城起步区3平方公里由荔湾区作为土地收储主体,全部由区出资收储的项目土地出让收入按市、区4:6比例分成,区负责自行平衡土地开发成本。此项政策无法保障区全额收回土地整备成本,不利于土地整备的资金滚动和快速推进。 (三)项目审批及配套设施建设仍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荔湾区政府虽然作为白鹅潭商业中心开发主体,但用地、规划等较多审批权限仍在市一级部门,区级力量推动相对缓慢,且荔湾区财政资源相对薄弱,而项目体量庞大,如要快速开发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荔湾区难以独立支撑。同时项目周边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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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一)提升白鹅潭商务中心区的战略地位。 1.新隆沙地块作为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发展平台起步区建设也应正确处理好“荔湾发展与广州发展”的关系,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关注,在重大市政项目、土地规划、城市更新改造等方面积极争取市发改委、市科创委、市工信委等上级部门的支持,争取纳入广州市的重要战略平台。 2.制定产业规划导则,明确产业方向,制定具产业及人才吸引力的产业优惠政策,引进一批高端优质企业和项目,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企业集聚。 (二)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做好产业支撑工作,为总部经济、商务服务以及商务新业态的发展提供所需土地资源。 1.在城市更新改造补偿、土地开发收益分成等资源配置政策上给予倾斜。向广州市建议将新隆沙规划单元作为土地整备试点区,试点区范围内旧厂房改造地块仍按《穗府〔2012〕20号》的旧厂改造补偿标准执行,即规划容积率(毛容积率)在3.0以内(包括3.0)的,按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60%计算补偿款;超出规划容积率3.0的,容积率3.0以内部分按该部分用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60%计算补偿款,超出部分产生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款不再计算补偿款。同时,土地整备成本全额返还至区,扣除成本后的土地整备收益由市、区两级政府按6:4比例进行分成。 2.上报广州市允许将广钢新城出让土地所配建的部分安置房划归荔湾区灵活使用,以解决安置房源问题。白鹅潭地区建筑密度大,人口密集,征地拆迁需要大批安置房源进行就近安置。建议允许将广钢新城出让土地所配建的部分安置房划归荔湾区灵活使用,解决安置房源问题,争取做到“先安置,后拆迁”,从而提高拆迁户的积极性,加快征收进度,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3.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企业物业自持比例及总部迁入等要求,以吸引有实力的央企进驻。在土地出让方面,为更好的支持荔湾引进央企南方总部,建议在新隆沙规划单元土地出让政策方面给予扶持,通过出让条件设定,确定企业物业自持比例及总部迁入等要求后,提高该地块的拿地门槛,尽量降低土地出让底价,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同时避免“炒地”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