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 | |||
标 题 | 以“微改造”为抓手,提升广州城市建设 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 | ||
提案者 | 杨新斌 | ||
情况分析 |
实施老旧社区微改造,是广州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精神,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让广大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而提升城市创新发展综合实力,实现城市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广州的微改造项目不断向纵深推进,出现了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顶层设计需要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提出了“微改造”概念,却没有对其进行详细的说明,实践工作缺乏统筹规范和明确指引。微改造实质是改良式的、渐进式的存量更新转型,实践中项目类型丰富多种,不同的改造项目诉求不一样,不同类型的微改造项目面临不同的重点难题。由于前期缺乏深入透彻的研究,又未经与当地民众充分沟通,难以形成科学、系统的、符合民意的规划和设计,实操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二、缺乏多元主体共建共治的协调、推进机制 百姓的心声是最大的民生。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人,微改造工作首先要取得社区居民的支持和认可。目前广州微改造工作主要依靠政府单向推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度不高,或未全程参与。原有的社区群体、“沉默的大多数”在改造中如何表达诉求,城市阶层的丰富性如何在改造中加强而非消减,改造的强度与实施步骤由谁来控制,如何让社区微改造成为社会综合治理、改善社区服务的手段等诸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俯下身、沉下心,真正聆听百姓的心声,了解百姓的想法,摸清“民生”的脉络走向。其次,微改造项目通常处于建成区,其用地、规划、建设方面存在相当多的现实障碍,按照现有的属地政府管理权限和审批职责分工,项目立项困难,审批程序繁琐,改造工作推进困难,导致不少项目主体存在观望态度,有的则采取迂回方式“大胆”尝试突破行政审批。其三,矛盾调解机制不健全。由单一政府技术部门主导推行微改造工作,重物质单一层面的城市美化,轻社区重塑的社会性规划、软环境提升等深层次问题的解决。项目的启动、落地引发的争议、矛盾,找不到归口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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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微改造”是广州首创的城市更新模式。以“微改造”为突破口推进城市建设精细化品质化,是对城市建设管理的再丰富。要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广州微改造工作全过程中,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更加重视公众参与、民意民愿,更加注重生态、文明、人本、人文的城市底蕴,创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发展新模式。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分类实施指导。明确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建立有利于更新改造的政策机制,将“堵点”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来彻底纾解。从社会反映最迫切的需求项目入手,明确更新微改造项目不同的主攻方向,注重多重功能叠加,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积累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借鉴经验,形成不同类型、特色的建设模式和长效机制。 二、构建城市社区多元共治机制。首先,不仅要通过微改造工作对街区、社区的菜场、公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进行补强,还要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通过系列社区活动、社区事件、社区营造等方式和方法,谋求社区居民社区认同感、社区参与感的提升,充分激发居民群众热情,调动社区相关联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其次,要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可通过建立包括规划、文广、更新、住建、城管等部门在内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探索社区微改造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协调、组织、监督、指导各参与主体推进改造项目运作。第三,建立第三方矛盾调解机制。针对微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诉求、矛盾,给予相应的救济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