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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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调整广州市社会保险缴费若干政策的提案 | ||
提案者 | 钱猛 | ||
情况分析 | 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总理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3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首个议题,就是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明确具体配套措施。就广州市税务局官网公布的《广州市社会保险费降费减负政策问答》及《优惠政策》,了解到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广州市最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已有所调整,显著一点是医疗保险的企业缴费比例从之前的6.5%下调为5.5%。然而,局部缴费比例的下调在缴费基数上调的情形下,只是抵消企业该部分缴费的压力,企业整体社保缴费负担没有明显降低。 考虑到广州的定位、发展与竞争,在广东省内应可对标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各项政策给予了我们学习的先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深圳社保缴费的政策。与之对比之下,广州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相对较重,已对广州本地企业构成的用人成本的压力,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更有可能致使广州企业选择迁至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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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因此,建议广州市政府指导相关部门调整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提案如下: 1.按最低工资标准设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 目前广州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803元,既不是社平工资的60%,也不是广州的最低工资。就深圳而言,是采用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因此,建议按广州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而设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 2.以户籍分类制定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的比例 目前广州的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的比例划一为14%,而深圳的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根据职工是否深圳户籍作不同规定,即深户的为14%,非深户的为13%。广州市各企业中的非穗户或非粤户职工比例也庞大,建议广州可对于非穗户或非粤户的性质而相应地下调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至13%。 3.设置若干档次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目前广州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划一为7.5%,单位和个人分别为5.5%和2%。而深圳设有三档的缴费比例,根据职工户籍而选择不同的缴费,其中,一档为7.2%,二档为0.8%,三档为0.55%,灵活地匹配单位自身经营情况和满足职工个人的真实意愿,因此,建议广州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可设置若干档次,根据穗籍和非穗籍或粤籍和非粤籍而简易地设置两个档次而划分费率。 展望上述提案得到广州政府有关部门的考虑并予以落实,切实降低企业的成本压力从而释放更大的经营活力,从社保端支持到广州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并能提升城市竞争力而进一步促进广州的招商引资。 |
关于调整广州市社会保险缴费若干政策的提案
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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