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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桩)建设的提案
时间:2020-11-30    【打印】 
  

十三届五次会议征集提案精选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桩)建设的提案
提案者 市台联
情况分析 一、广州市充电设施建设的现状分析
     “十三五”期间广州市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2.38万台;在公共出行领域电动化率达到70%以上。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19年10月,全市已经建成充电站2768个,超过4万个直流充电桩,1万多个交流充电桩。2019年全市充电设施日均充电约4万辆次,单日可充电约35万辆次。广州市目前车桩比为4:1,在全国属于中上水平,虽然距离《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中提出的车桩比1:1还有差距,但是已经足以满足当前市场上车辆的充电需求,并且充电桩的综合使用率处于约10%的较低水平。目前广州市新能源车主要集中在公共出行领域,从对网约车以及出租车驾驶员的充电体验调研情况来看,司机普遍反映充电比较便利。“十三五”期间广州市充电设施建设主要侧重于通过提升数量的方式,来提升城市充电配套服务能力,并且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充电设施建设面临私家车充电的痛点问题
     由于公共出行领域电动化率已经超过70%,因此“十四五”期间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增量主要来自于私家车。经测算,如果“十四五”期间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存量占比提升达到20%,将会新增约50万辆新能源汽车,其中90%以上是私家车。私家车的充电习惯与公共出行车辆存在较大区别,主要体现在:
     (1)对充电桩的使用效率更低。公共出行车辆驾驶员一般是守着车辆充电,充完电就会离开,不占用充电桩资源。私家车一般在上班时间或下班后充电,可能车辆充电2小时却停车8小时以上,会造成充电桩使用效率降低。
     (2)充电时间相对集中。私家车充电时间集中在下班时段和周末,均处于居民用电高峰时段;运营车辆的充电时间分布相对会比较平均。
     (3)充电区域相对固定。公共出行车辆的行驶范围很大,可以在白云、花都、番禺等周边区域带客时就近补电,也有些司机主动寻找外围充电服务费更低的设施充电。私家车的行驶范围相对固定,倾向于在离家较近的区域或者商圈进行充电。
正因为充电习惯不同,所以目前充电问题反映较多的也是私家车领域,主要问题包括:
(一)充电桩空间布局不合理。我市大多充电桩分布在花都、增城、番禺、白云、南沙等周边区域,中心城区充电桩数量不够,区域性供需不平衡造成充电桩使用率低下。
(二)充电设施缺乏准入监管,安全管控仍有不足。目前广州市充电运营公司数量较多,缺乏有效监管,部分损坏的充电桩长期无人维修,僵尸桩长期存在,且由于电池设计标准不统一,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
(三)私人充电桩安装仍有难度。私人充电桩安装条件较高,并且需要物业配合,建设有一定难度;另一方面私人充电桩未纳入有效监管范围,也存在部分业主私拉电线充电造成的安全隐患。
具体建议 三、政策建议
     “十四五”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使用群体将发生重要的结构性变化,从公共出行逐渐转到私家车使用。当前广州市充电设施的数量、区域分布能否足以支撑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下一阶段发展还有待检验。我市应提前规划布局,注重充电设施数量与质量的同步提升,优化区域布局,提高设施的综合使用效率,加强对充电设施的安全监管。
     (一)优化充电设施网络布局,公桩私桩并行发展。
建议结合市中心区域和外围区域行驶和充电规律,分析用电需求场景,合理规划布局落点,科学保障用地供应,进一步完善充电网络覆盖面与密度。各区可根据各自的用地情况,因地制宜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形式更加多元化,公桩私桩并行发展,建设以大型充电站、分散式直流充电桩为主,私人交流充电桩为辅的充电设施网络。
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建议在我市外围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选取住宅小区交集点附近,建设一批类似加油站的大型充电站,作为新基建的重点项目推进,可尝试围绕充电站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如新能源汽车体检场、充电休闲服务区等;在中心区域利用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规划一些土地增加配置分散式公共充电桩;鼓励公共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加快建设充电设施,并利用闲时段与市民共享;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自有用地办公场所按需配建充电设施;商业和旅游区因地制宜建设充电设施。
私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建议继续保持现有政策支持,对零散充电设施和小区充电设施委托相关服务企业专业管理,鼓励建设智能充电桩,可控私家车主在错峰时段进行充电,鼓励小区发展共享充电桩。同时也要加强对私人充电桩的安全监管,逐步将私桩纳入平台监管, 
加强对充电设施区位的信息宣传,相关部门可考虑开放数据,通过微信城市服务信息公开等渠道,供市民查找附近的充电设施信息,为购车提供决策依据。
     (二)出台充电运营平台管理办法,加强安全管控。
建议我市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规范运营,引导补贴资金流向,支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从技术、运维能力等方面设置准入门槛,从充电设施的硬件智能化、日常管理维护频率、充电桩运营的覆盖面、共享化水平等若干方面设置考核指标,引导财政资金补贴向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科技企业倾斜。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已有充电桩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僵尸桩,释放土地、电力资源。
     (三)缩短办电环节时间,让私人安装充电桩更加方便。
为推行无歧视并网服务,提升“获得电力”的服务水平,建议通过互联网提交报装材料和验收材料,为企业和居民创造“零上门”条件,使得办电环节省时、省力、省心。同时形成办电环节全过程可跟踪、可溯源,也为能源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监管的平台,规范了办电环节的合理时效,更进一步加速了充电基础设施落地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