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五次会议征集提案精选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广州城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管理的提案 | ||
提案者 | 禤伟旗 | ||
情况分析 | 机动车喇叭噪音,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之一。在市区乱鸣喇叭,有害市民健康——从医学角度讲,超过55分贝的噪声就会令人感到喧闹和烦躁,长期处于噪音环境中的人,其生理与心理健康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在市区乱鸣喇叭,会让人更加烦躁不安,容易导致“路怒族”的产生;在市区乱鸣喇叭,会对附近司机造成干扰,特别是心理素质较差或技能不熟练的司机容易因此惊慌,从而造成交通事故。可见,禁鸣喇叭,是消除城市公害、减少城市噪声污染的需要,是营造和谐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形象的应有之义。 作为全国主要城市中最早倡导市区内禁鸣喇叭的城市之一,广州市从1997年开始,就已经在中心城区内实行禁鸣喇叭措施(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总体来看,广州市“禁鸣区域”内大部分驾驶员能做到不乱鸣喇叭、文明驾车,形成了较好的文明交通氛围。近年来,广州交警已将“禁鸣区域鸣喇叭”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纳入常态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如果在禁鸣喇叭区域内鸣喇叭的,机动车驾驶员将面临罚款150元的处罚。 近年来,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目前的机动车总数已达308万辆,车辆急剧增加给道路交通带来了较大负担的同时,机动车在禁鸣区域内鸣笛现象时有发生,出现一定幅度的反弹现象,甚至个别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司机也存在鸣笛现象。要深入、高效治理汽车乱鸣笛现象,做好禁鸣工作,治理汽笛噪音污染,不仅需要依靠立法管理和政府行政措施,更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创新型执法手段,多管齐下,才能为城市营造宁静、和谐、高水平的生活环境和生存空间。做好禁鸣工作,不仅关系百姓民生,也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需要。 |
||
具体建议 | (一)完善法规,加大惩罚力度。立法部门让执法人员做到有法可依。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根据城市交通现状,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尽快推进市区禁鸣喇叭立法规范,明确我市禁止鸣喇叭的行政区域及路段,既保障广大市民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免受交通噪声的干扰,也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提供法规依据。 (二)严格执法。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市区鸣笛噪音污染,还需要加强交通管理措施,形成强硬的执法力量,并不断创新执法手段,完善监控功能。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健全检测设施,公安机关、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形成足够的执法力度,是禁鸣能够顺利施行的基础和关键。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加强管理,提高执法频次,让驾驶员心存敬畏、文明驾车。除按规定的罚款处罚之外,也可将鸣喇叭的行为纳入不文明行为的记录。 (三)加大宣传教育。针对汽车鸣笛噪音产生的危害进行多渠道的广泛宣传,使人们能清醒认识到噪音对人身健康和环境污染的严重性,提高社会公众监督汽车乱鸣喇叭的积极性。加大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司机文明行车素养,改变按喇叭的下意识,培养出耐心细致的驾驶习惯。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引导市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礼让出行。 (四)树立榜样示范。如在驾校、公交公司、货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快递外卖行业等开展专题讲座和宣传教育,阐明乱鸣喇叭的危害。同时,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践行禁鸣行为的管理,对于在市区内存在乱鸣喇叭的行为的,除了正常处罚外,采用通报批评企业、纳入企业当年诚信考核范围、取消个人参加当年评优资格等手段,促使他们起带头作用,在全市驾驶员中树立好榜样。 |
关于加强广州城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管理的提案
时间:2021-01-25
【打印】
【 字体: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