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内容摘要:后疫情时代,人们的视力健康问题进一步凸显,验光配镜需求将持续增长,推动眼镜行业良性健康发展刻不容缓。建议我市通过提升市民群众对视力健康的专业认知;推动眼镜零售企业与医疗机构、眼镜生产企业与学校的广泛合作,提升消费者购买体验;推动眼镜零售向数字化转型,增强消费者购买眼镜获得感等方式整合各方力量,赋能眼镜行业健康发展。
近期,市政协经济委围绕我市眼镜行业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相继实地调研了市眼镜行业商会及多家市场主体,并向市商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了解相关情况。调研发现,后疫情时代,人们的视力健康问题进一步凸显,验光配镜需求将持续增长,推动我市眼镜行业良性健康发展刻不容缓。
一、眼镜行业经营成本与利润情况
眼镜行业产业链的企业总体上分为镜片镜架制造生产商、批发商、眼镜零售商,消费者日常接触的主要为眼镜零售企业。作为大众消费品,眼镜镜片生产成本基本上处于30-1000元不等,镜架成本在100-2000元范围,眼镜零售终端售价在300-5000元区间,眼镜的商品成本与售价之间具有明显的较大差异,导致部分舆论认为眼镜行业存在暴利。在调研中了解到,眼镜零售的主要成本不仅包含镜片、镜架的产品进货成本,还包括但不限于店铺的租金、专业视光师、销售人员的培训费与人工薪酬、综合验光仪等资产设备费以及其他经营费用。以广东上市企业博士眼镜为例,根据其公开的2020年财务报告,作为全国眼镜零售龙头企业,博士眼镜全年营业收入为6.56亿,营业总成本为5.83亿,其中营业成本为2.13亿,而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高达3.68亿,利润总额为0.86亿,利润率为13.07%,处于企业经营正常利润水平。因此,由于眼镜零售企业高企的营业成本与经营费用,虽然眼镜商品毛利润率高,但企业经营净利润率处于正常水平。
二、消费体验与眼镜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落差大”
由于消费者往往需要支付数倍于镜片、镜架价格的费用购买眼镜,眼镜商品高毛利润率掩盖了企业经营正常净利润率,导致消费者对眼镜行业产生“暴利”的观念,获得感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市场竞争充分,眼镜零售企业经营费用居高不下。目前广州有眼镜门店2000多家,区域化、地域化零售企业较多,而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龙头企业较少,行业规范化程度低、集中度不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其中,实力较为雄厚的眼镜连锁企业会把店铺开在地段较好的临街商铺、大型商场等,以大量的人流量提升到店率与购买率,导致租金成本高企。当前,眼镜零售模式逐渐由传统的线下实体店销售转为线上+线下的双渠道销售,不过受制于眼镜的定制化服务,即现场验光与售后维护,眼镜零售仍以线下为主。而线上企业为了获得流量同样需要在多渠道铺设广告进行营销,营销费用占据了营业成本的主要部分。
二是“半医半商”的产品属性对零售企业专业化要求高。眼镜商品属于定制商品,根据每个人的视力情况进行配置,因此在零售过程中,一般包含验光、配售镜以及售后服务等环节。由于这些环节的不同属性,使得眼镜零售行业介于医疗与商业体系之间,具有“半医半商”属性。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咨询,具有商业服务的内容;另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专业视光服务与指导,具有医疗服务性质。因此,消费者购买的眼镜不仅仅是镜片与镜架,还包括眼镜零售企业提供的专业化的眼镜视光服务。
三是经营模式“同质化”情况较严重,消费获得感不明显。一副眼镜的价位从几百到几千不等,忽略品牌因素,消费者在购买眼镜期间,无法准确感受到不同价位之间明显的质量差异,购买体验往往是价位不同但效果差不多。而眼镜除了帮助消费者提升眼睛视物清晰度,更重要的功能应该是矫正视力。因此通过更加专业化的服务进行配置的眼镜对眼睛的视力保护与修正具有一定的提升。但消费者目前在零售店购买的眼镜不论是验光服务、抑或是佩戴眼镜的效果,对眼镜专业化、定制化的感受都不明显,对于眼镜矫正视力的感受更加缺乏。因此,很多价位偏高的眼镜都被认为是“智商税”,即为眼镜品牌、眼镜店的房租、广告买单。
三、推动眼镜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8年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我国学生近视呈现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目前,我国近视人口数量大,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及儿童、青少年近视状况日趋严峻,近视人群呈高发化、低龄化发展态势。后疫情时代,在常态化防控的趋势下,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线上课堂、线上办公等模式进一步普及,人们的视力健康问题将进一步凸显,验光配镜需求将持续增长,推动眼镜行业良性健康发展刻不容缓。
一是提升市民群众对视力健康的专业认知。自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0-6岁儿童眼保健操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进一步规范儿童视力检查服务,控制和减少儿童视力不良发展。广州应以此为契机,将视力健康作为重要科学常识进行全社会广泛科普,打通市民群众对视力健康的专业认知渠道,提升消费者对眼镜作为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科学性工具的价值认知。建议市有关职能部门会同行业商会、医院、大学等机构共同推出不仅面向中小学校,更能面向社会的眼镜保护系统知识,在视力不良与近视分类、近视筛查、近视防控知识普及、视觉友好环境建设、用眼行为检测及干预、近视矫正与控制等方面广泛宣传,为市民视力防控与保护提供指南,向市民普及科学使用眼镜的生活常识。
二是推动眼镜零售企业与医疗机构、眼镜生产企业与学校的广泛合作,提升消费者购买体验。眼镜零售企业具有门店分布广、供应链整合能力强、专业服务全方位等优势,而医院、眼科医疗机构具备诊疗人员、设备及技术专业等优势,随着近视人口数量的攀升及视力矫正需求的增加,推动眼镜零售企业与眼科医疗机构的广泛合作,推动零售企业降低运营服务成本,为消费者购买眼镜带来更好的价格实惠。加强眼镜生产企业与学校的合作,探索生产企业向学校“直供”的经营模式,减少经营成本。
三是推动眼镜零售向数字化转型,增强消费者购买眼镜获得感。受疫情影响,线上零售消费模式快速增长,将进一步推动眼镜零售向数字化转型进程。而眼镜作为定制产品,现场验光是必不可少的购买流程,推动线下验光、线上购买的眼镜购置模式进行服务升级,将企业服务重心从推销眼镜产品转移到为消费者进行视光保护服务,增强眼镜作为医疗工具属性,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专业、科学的视力保护建议,提升消费者购买眼镜获得感。
四是整合各方力量,赋能行业健康发展。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完善机制、打造品牌,促进眼镜行业从生产大国向消费大国发展;加大对眼镜市场的监管力度,着力整治虚假宣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问题,努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经营者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尽可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眼镜销售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有关服务规格、等级、价格等主要内容,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不能对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