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两会正在召开,广州市政协委员、民革广州市委会副主委倪瑞兰为优化完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出相应建议,助推法治广州建设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安排部署,着力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水平,2021年开始,广州市全面实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较好地解决了以往“九龙治水”式的条块分割和镇街权限不够等情况。
“然而,综合行政执法实行近3年来,部分基层反馈执法专业性不足、执法权限下放不够科学等诸多问题,导致镇街一级行政纠纷突出。”为此她建议,科学动态调整赋权清单,市级层面各职能部门要重新评估主管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将专业技术性强和区级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更高效的事项予以回收。
同时,征求基层执法部门意见,稳妥推进赋权事宜。可借鉴重庆市的法定执法和赋权执法两张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的模式,明确法定执法事项27项,系统梳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的高频通用赋权事项15项及自选赋权事项84项。
她建议,在提升执法队承接能力上,一是强化基层业务培训。各区级职能部门对镇街执法队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创新镇街执法与职能部门人员双向交流机制。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议市委组织部牵头,建立镇街内执法编与综合编双向交流机制。在区级层面,应结合镇街执法人员配置与形势任务的实际及时调整编制数量。三是加强执法要素保障。由区司法局牵头,落实各镇街执法队要素统一和装备配备等。针对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隐患排查,除执法队日常巡查监管外,职能部门定期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协助镇街全覆盖检测。
在畅通执法协调沟通机制上,一是规范重大案件认定标准。各市级职能部门合理划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标准。二是搭建案件会商工作机制。在依法治区办召集职能部门,定期与镇街执法队伍开展会商研判及联合执法,共同解决历史、疑难积案。三是创立执法大数据管理系统和创新组团式执法,降低入企扰民频次和基层压力。
在优化成效考核评价办法上,一方面对镇街实行差别化考核管理。她建议,各区级职能部门根据被考核镇街的具体情况,采用“基本指标+特色指标”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另一方面是建立健全镇街与职能部门双向评价机制。区级层面,建立“下评上”的评价机制,增加“镇街对职能部门评价”在职能部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徐雯雯
图/受访者提供
来源:新花城